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监控通信(结算)分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荣乌高速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9〕696号)、《关于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9〕803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荣乌高速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房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0〕213号)、《关于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房建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0〕157号)批复;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9〕124 号、冀发改招标核〔2019〕130号。容城县行政审批局容行审投备字〔2023〕016号完成备案,项目业主为东心经报刊大全,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心经报刊大全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监控通信(结算)分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技术暗标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监控通信(结算)分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容城县永贵大街北延东侧。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监控通信分中心项目占地11.67亩(7777.23㎡),总建筑面积18393m2,其中:地上五层,地下两层,地上建筑面积9333㎡,地下建筑面积9060 ㎡。建筑密度35%,容积率1.2。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设计满足绿建三星要求。本项目建成后用于荣乌高速新线、京德高速监控通信(结算)分中心办公楼,包含办公、会议及内部餐饮等。 (4)质量标准:合格。 (5)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0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2家,并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本标段的全过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全过程咨询单位: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北筑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不含分公司)、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 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9时 00 分至 2023 年 12 月1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按4.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年1月 3 日 9 时30分在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工作。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6.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心经报刊大全网站、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心经报刊大全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 联系人: 李轲 电 话: 1378405093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楼 联系人: 张光磊、徐腾 电 话: 13730101866、13229867006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的: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联合体各方均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的: 投标人2022年度流动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度流动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业绩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的: 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 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1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装配式)业绩。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 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1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装配式)业绩。 注:若提供业绩为交通行业建筑工程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11月1日 至今)中不曾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建筑工程合同被解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本单位名称一致。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容城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容城县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